海安拥博赛鸽中心2016年度第二届秋赛规程
费用直接打入协会账号,多种赛事选择
一、参赛条件
1、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
2、必须佩带一枚2016年所在国家或地区统一足环,鸽龄30日以上健康鸽。
3、接鸽时间:2016年2月1日—6月30日止。
4、收鸽期间及时上网公布资料,以便鸽友查对,期间出现病亡鸽,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交。
5、赛线:北线(山东泰安),本中心独立施放。
6、限收2000羽,参赛费的90%用于奖金发放。
二、竞赛项目、奖励办法
1、常规三关赛:300公里录取前60名;400公里录取前60名;500公里录取收费羽数的13%。
具体奖金分配如下:
300公里:冠军得总奖金的1%;亚军得总奖金的0.8%;季军得总奖金的0.6%;总奖金的7%由
4~60名平分。
400公里:冠军得总奖金的1%;亚军得总奖金的0.8%;季军得总奖金的0.6%;总奖金的7%由
4~60名平分。
500公里决赛:冠军得总奖金的4%;亚军得总奖金的2%;季军得总奖金的1%;总奖金的4.2%由
4~10名平分;总奖金的16%由11~50名平分;总奖金的29%由51名~有效获奖名次均分。
小团体取前6名,1~3名各得总奖金的1%,4~6名各得总奖金的0.5%。
大团体取前6名,1~3名各得总奖金的1%,4~6名各得总奖金的0.5%。
三关鸽王:冠军得总奖金的1%,亚军得总奖金的1%,季军得总奖金的1%,总奖金的3%由4-10名 平分。
(注:以500公里决赛为例,如收费鸽1000羽,冠军奖金为总奖金的4%,也就是40000元;亚军奖金为总奖金的2%,也就是20000元;季军奖金为总奖金的1%,也就是10000元;4~10名平分总奖金的4.2%,也就是每羽6000元;11~50名平分总奖金的16%,也就是每羽4000元;51~130名分总奖金的29%,也就是每羽3625元。)
2、特比环赛:参加特比环赛的幼鸽,须佩带特比环(特比环由本中心配发,号段为:2016-10- 0197001—0198000号段的全国统一足环1000枚,2016-32-1352301一1352800号段的全国统一足环500枚,共计1500枚)。赛事和奖金百分比分配方法与常规赛相同, 自愿增缴常规赛费用后,可同时参加常规赛,可分享常规赛和特比赛的奖金。
3、决赛结束后似归巢情况,满500羽举行混合组汽车大奖赛,具体事宜适时网上通知。
注:常规赛和特比环赛以送满10羽为一组,上手探视时有不满意的可剔除1羽,以此类推,交鸽时不足10羽不享受。收费后家飞和路训丢失鸽属自然淘汰,不予退费。
本届比赛所设大团体、小团体、三关鸽王奖,都在获奖鸽中产生,小团体以8羽为一组,超过按8羽的倍数分A、B、C……组,大团体以20羽为一组,超过按20羽的倍数分A、B、C……组,按决赛站靠前获奖鸽多者为先。如遇羽数量相同的,按决赛站第一羽名次靠前者为胜。
三关鸽王以同一羽参赛鸽三关分速相加,数值大者为先,如遇数值相同,按决赛站分速高者为先。
所有获奖鸽的前三位发奖杯一尊,其余的获奖状一份。
三、参赛费用,付款方式:
常规赛交鸽时不收取费用,80公里训放后择日邀请监赛鸽会指定的裁判和鸽友代表现场清棚,逐羽电脑扫描数据,缴费后上手探视。
具体费用:每羽参赛费1000元,饲管费100元,合计每羽1100元。不探视者提前通知本中心,并在数据公布后一周内缴清同一名下所有参赛鸽的参赛费,本中心拒收一切协议鸽、人情鸽,不缴费的参赛鸽视为鸽主放弃一切所有权,中心有权自行处理。
特比环赛:领取特比环时每枚特比环先缴诚信金100元,80公里训放结束后,如特比鸽丢失,诚信金转入鸽主账户或退还。特比环赛具体费用,每羽参赛费500元,饲管费100元,合计每羽600元。
所有参赛费交海安信鸽协会代管代发。
汇款方式:农业银行,海安支行,海安县信鸽协会。
账号:700101040224288
特比环诚信金汇入:农业银行,江苏分行,王李霞
帐号:6228480405601309173
外地鸽友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单、联系地址、参赛名字及手机号码传真至本中心(若因无传真导致登记遗漏的责任自负),传真号:051388710210,中心联系热线:13073200909.
四、竞赛办法:
1、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公开,本中心严格执行中鸽协颁发的《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
2、决赛有效报到期从第一羽归巢起至次日日落后一小时有效。本届比赛不设伯马制,若有效报道期内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决赛未获奖的上笼鸽均分,如放飞后两日内无鸽归巢既终止比赛,所有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平分,获奖鸽封环套揭开的一律取消成绩,名次顺序递增,最终以裁判值裁的结果为准。
3、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本中心不承担法律责任。
五、获奖鸽拍卖:
所有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鸽主凭参赛卡和血统书领取奖金和拍卖所得款。拍卖所得款项的60%归鸽主,40%为本中心所有,流拍鸽鸽主按起拍价40%交本中心,并在三日内凭参赛卡到中心领回流拍鸽。过期不领的赛鸽视为鸽主放弃由中心全权处理,迟归鸽凭参赛卡免费领回,获奖鸽奖金如遇税费由获奖者承担。
注: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海安县拥博赛鸽中心所有。
海安县拥博赛鸽中心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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