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及《中国信鸽协会公棚竞赛规程模版》试行及中鸽协相关规定制定。
(一) 集鸽工作由监赛协会当值裁判员执行,核对足环号信息、盖暗记章、贴密封胶贴入笼(预、决赛),集鸽过程中对丧失飞行能力的赛鸽、戴足环的脚有明显变形的不得上笼。
(二)比赛成绩以电子扫描器排序,并经当值裁判组验鸽无误后,由当值裁判长签字确认,成绩方可有效。
(三)比赛时赛鸽尚未归巢前,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比赛结束,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四)赛鸽回归中,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突发故障,终止比赛,故障前已录入的名次归巢鸽奖金兑现,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五)收费站20公里训放有效报道期为开笼至第三天20:00逾期归巢赛鸽永久失去比赛资格,可免费领回。
(六)有效报到期:预赛当天(20:00)、决赛两天(允许当天结束)开笼当天至次日20:00。决赛在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未报满录取名额50%(不含50%)不含增奖名次,所有剩余奖金均由上笼参赛鸽均分,获奖鸽除外。如归巢鸽达到录取名额50%(含50%)不含增奖名次,决赛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七)由当值裁判员对获得名次赛鸽环号信息、暗记章、密封胶贴要逐羽查验;如归巢鸽暗记章无误、密封胶贴完好,承认其成绩;暗记章有误、密封胶贴缺失(暴露1个数字以上)或有人为揭动痕迹或破损的,取消该鸽成绩,名次顺延(顺延的赛鸽必须是在成绩取奖有效报道期内)。
(八)非会员参赛、使用仿制脚环参赛的,一经发现取消成绩,已经领取奖金的,追回已领奖金及孳息,成绩顺延。
(九)各项目成绩未录满结束比赛的,剩余奖金由有资格的参赛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十)不缴纳参赛费的参赛鸽不允许第三方认购。
(十一)监放协会由当值裁判协会委托,主办单位不得自行联系监放单位。
(十二)不收取参赛会员任何保证金,申请监赛时须将奖金总额的30%汇入三方共管账户,清棚缴费结束后7日内将剩余全额奖金汇入三方共管账户。
(十三)竞赛规程一经发布,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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