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共尊(金通春棚)
第五届出门点指定赛章程
在线报名
一、主办单位:重庆龙共尊(金通春棚)赛鸽中心
二、竞赛项目:出门点指定赛(决赛开奖)
三、参赛要求
1、仅限于鸽主本人参加指定赛。非鸽主指定无效。
2、指定人交款报名后,请尽快上网核对指定信息正确与否。
收费截止前无异议的,视为正确,所有数据一律以我中心公布的名单为准。
3、由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错误,指定人自负责任,指定款不退:
(1)指定人无交款、无汇款凭据的,已汇款而没有指定环号(包括字迹不清晰)的,从汇款额中扣除过银行手续费指定款不足的,指定无效,指定款不退。
(2)指定后,指定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核对我中心上网公布的指定名单而产生错记、漏记等错误的,指定款不退。
4、指定比赛获奖名单公示两天,无异议即生效。奖金在拍卖时发放。
四、奖金设置及分配:
1、单羽赛A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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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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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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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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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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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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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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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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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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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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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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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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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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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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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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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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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该组前5名,以名次按百分比计算,在有效时间内若该组名次未取满,余下奖金由名次鸽均分;该组无鸽归巢,奖金由决赛该组技能赛上笼鸽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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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羽赛B组、取十名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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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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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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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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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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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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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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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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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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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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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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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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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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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分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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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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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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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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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第2名
|
12%
|
第3名
|
10%
|
第4-10名
|
均分63%
|
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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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羽
|
第1名
|
15%
|
第2名
|
12%
|
第3名
|
10%
|
第4-10名
|
均分63%
|
取各组前10名,以名次按百分比计算,在有效时间内若该组名次未取满,余下奖金由名次鸽均分;该组无鸽归巢,奖金由决赛该组技能赛上笼鸽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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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羽C组、取三十名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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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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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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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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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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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羽
|
第1名
|
15%
|
第2名
|
10%
|
第3名
|
5%
|
第4-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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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分70%
|
C2
|
600/羽
|
第1名
|
15%
|
第2名
|
10%
|
第3名
|
5%
|
第4-30名
|
均分70%
|
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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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羽
|
第1名
|
15%
|
第2名
|
10%
|
第3名
|
5%
|
第4-30名
|
均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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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各组前30名,以名次按百分比计算,在有效时间内若该组名次未取满,余下奖金由名次鸽均分;该组无鸽归巢,奖金由决赛该组技能赛上笼鸽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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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羽D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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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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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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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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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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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3000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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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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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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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6000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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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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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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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10000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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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满10羽设奖一名,不足10羽,最后一名按剩余鸽币全额领奖。(比赛时间与决赛同步,决赛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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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羽E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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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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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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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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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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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6000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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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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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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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12000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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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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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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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20000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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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满20羽设奖一名,不足20羽,最后一名按剩余鸽币全额领奖。(比赛时间与决赛同步,决赛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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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羽F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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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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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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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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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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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9000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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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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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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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18000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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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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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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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30000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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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满30羽设奖一名,不足30羽,最后一名按剩余鸽币全额领奖领奖。(比赛时间与决赛同步,决赛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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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羽G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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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
奖励
|
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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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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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名内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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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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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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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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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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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组在决赛比赛有效报道期内名次未取满,剩余鸽币由获奖鸽均分。若归巢鸽在决赛该项名次内未产生,则顺延100名取奖,以此类推,若顺延至报到有效时间截止仍无该组获奖鸽,奖金由决赛该组技能赛上笼鸽均分。(与决赛比赛同步,决赛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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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单羽H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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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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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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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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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名内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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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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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羽
|
H3
|
1000/羽
|
各组在决赛比赛有效报道期内名次未取满,剩余鸽币由获奖鸽均分。若归巢鸽在决赛该项名次内未产生,则顺延100名取奖,以此类推,若顺延至报到有效时间截止仍无该组获奖鸽,奖金由决赛该组技能赛上笼鸽均分。(与决赛比赛同步,决赛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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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单羽I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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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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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
|
300/羽
|
1000名内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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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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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羽
|
I3
|
1000/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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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组在决赛比赛有效报道期内名次未取满,剩余鸽币由获奖鸽均分。若归巢鸽在决赛该项名次内未产生,奖金由决赛该组技能赛上笼鸽均分。(与决赛比赛同步,决赛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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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出门点指定时间与缴纳参赛费同步。缴费后正常家飞、训放、比赛所丢失的赛鸽属于自然淘汰,不予退费!指定成绩有效报到期为两天,以上所有指定项目,均在决赛统排前1000名(含1000名)内产生。如在比赛有效报道期内名次未满,该项目获奖鸽均分该项目剩余奖金。如任一指定项目在规定报到期无归巢鸽,由该项决赛上笼指定鸽平分。
1、报名前请会员认真阅读此章程,交费报名后视为认可本章程所有规定之各项内容。
五、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与缴参赛费同步结束。
六、交费方式
1、扫码支付
填写支付金额,并在“备注”里填写清楚参赛名,转款成功后截图发给金通指定的凭证接收员。附加短信或微信说明参赛名、足环号、指定项目。
接收员微信:18184797925(手机同号)
2、银行转账
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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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 0331 0006 4553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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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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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李家沱支行 |
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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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7 0037 6017 2634 339
|
尹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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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向阳街支行 |
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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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8 4504 7802 4249 173
|
尹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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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分行 |
邮政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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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7 9969 0011 4865 760
|
尹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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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区支行 |
转账成功后截图发给金通指定的凭证接收员。
附加短信或微信说明参赛名、指定环号、指定组别。
接收员微信:18184797925(手机同号)
注意:银行汇款时注明实时到账。本中心根据参赛费实时到账时间进行登记。
因24小时到账而延误参赛时机的鸽主,责任自负。
3、微信缴款:尹毅 18723117997 (手机同步)
七、本规程解释权归重庆金通赛鸽中心所有。
重庆龙共尊(金通春棚)赛鸽中心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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