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武汉金楚信鸽交流中心
春季信鸽公棚竞赛规程
参赛费1300元/羽,80公里存棚收费,决赛奖励800名
总奖金787.4万元,1010个奖励席位,
大团体10名,小团体20名!
采用德国隆飞尔赛鸽计时鸽钟!
一、竞赛名称:第三届(2025年春季)信鸽公棚赛
二、主办单位:武汉金楚信鸽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 湖北金楚赛鸽公棚
三、赛事指导和执裁服务: 武汉市信鸽协会
四、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认同并自愿遵守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经报名、注册成为主办单位会员方可报名参赛。若参赛人未成年须经其监护人提供书面同意参赛意见;
(二)会员须使用实名参赛,并提供相关身份及账号信息。若参赛人为未成年须提供其监护人相关身份及账号信息;
(三)会员报名参赛鸽必须佩戴2024年中国信鸽协会(以下简称中鸽协)发行的统一足环或纪念环,赛鸽配戴境外足环参赛须经中鸽协备案。
五、竞赛项目:
(一)常规赛
1.第一关短距离赛(热身赛),比赛空距200公里;
2.第二关短距离赛(预赛),比赛空距280公里;
3.第三关决赛,比赛空距460公里;
4.比赛时间安排:
(1)第一关短距离赛: 暂定2025年1-3月
(2)第二关短距离赛:暂定2025年1-3月
(3)第三关决赛: 暂定2025年2-4月
所有比赛时间均有可能根据天气情况调整,具体时间以本公棚在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三关鸽王赛
1.三关鸽王赛,以参赛鸽第一关短距离赛200公里热身赛,第二关短距离赛280公里预赛,460公里决赛获得的比赛成绩按《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2025年信鸽公棚竞赛规程模板(试行)》多关赛名次排列方法,若成绩相同,以后一场比赛名次靠前者名次列前;
(三)团体赛
1.同一参赛会员交鸽满6羽即获小团体参赛资格,交鸽满12羽即获大团体参赛资格。交鸽超过6羽倍数则需按A、B、C....分成多个组的小团体参赛,交鸽超过12羽倍数则需按甲、乙、丙......分成多个组的大团体参赛;
2.参赛会员须在决赛前800名中获奖2羽(含)以上方有团体赛获奖资格,小团体、大团体均以决赛前800 名中获奖羽数多者名次列前。若出现获奖羽数相同情况,则按照会员名下最好名次先后排名次;
3.参赛会员须在80公里资格赛后十日内,对自己名下参赛鸽按足环号码进行大、小团体编组。如规定期限内参赛会员未对自己的赛鸽进行团体分组,则主办方以电脑进行自动团体分组。
(四)其他比赛(选择参赛项目待定)
七、参赛报名及交鸽:
(一)会员注册需缴纳1300元参赛报名费(此款项在训放站结束后自动转为参赛鸽报名费) ;
(二)交鸽时间、地点:
1.交鸽时间:至2024年10月31日(24小时服务节假日不休息)
2.交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旭东大队特一号
3.根据本公棚鸽舍条件,按《中国信鸽竞赛规则》规定本次比赛限定收鸽羽数15000羽,达到限收羽数主办单位将停止继续增收参赛鸽。
(三)参赛鸽缴费、探视:
1.常规赛、团体赛、多关赛
(1)交费时间:80公里训放结束三日内,由执裁武汉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监督对所有存棚赛鸽进行逐一清点并发布相关信息,赛鸽存棚信息公布后七日内须完成报名缴费;
(2)参赛报名费:每羽1300元人民币(境外赛鸽缴费依当日汇率换算成等值人民币) ;
(3)缴费期结束,未缴纳报名费的参赛鸽,由主办方进行剪除足环处理。收费期间,如果进行外训,暂时不公布训放归巢信息,至收费结束后再行公布。
(4)赛鸽在开家、强化飞行、外训或比赛期间发生丢失或伤亡等情况,属自然淘汰,本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比赛(选择参赛项目待定)
(1)交费时间:各项比赛集鸽前7日内
(2)参赛鸽报名费
(四)缴费期间,办赛单位将安排参赛会员到现场或通过视频(在裁判员监督下拍摄)方式探视参赛鸽。如遇不适合现场探视情况时,将安排在裁判员及会员代表监督下统一拍摄赛鸽视频,参赛会员可通过视频方式探视参赛鸽。
八、竞赛办法:
本次竞赛活动执裁依据《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及中鸽协、市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一) 集鸽工作由武汉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执裁,对参赛鸽进行核对环号信息、盖暗记章、决赛实施贴易碎密封环后入笼,集鸽过程中对丧失飞行能力、佩戴足环破损及明显变形的赛鸽不予装入放飞笼;
(二)比赛成绩以电子计时器排序,经裁判组验鸽无误后,由裁判长签字确认,成绩方有效;
(三)比赛时赛鸽尚未归巢前,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出现故障且不能及时修复,比赛终止,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四)比赛时已有赛鸽归巢计时,若出现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突发故障且不能及时修复,则比赛立即终止,发生故障前己记录成绩的归巢鸽按规程规定颁发奖金,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
以《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颁布的协会所在地省会城市的日出日落计算有效的飞行时间(日出前30分钟、日落后30分钟)。
(五)参赛鸽收费站80公里训放,有效报到期为开笼至第三天日落,逾期归巢赛鸽将失去后续比赛资格,由所属参赛会员免费领回,7日后无人领回的赛鸽由主办方自行处理;
(六)三关鸽王赛前两关比赛:有效报到期为开笼当日至第二天日落,有效报到期内报到羽数未达到录取名额比赛结束,获奖鸽仅获本关奖金,剩余全部奖金由上笼赛鸽均分;
(七)第三关赛(决赛站) :有效报到期为开笼当日至第二日日落 (若当日奖励名次报满即结束)。有效报到期内报到羽数未达到录取名额,比赛结束,剩余全部奖金由上笼赛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
(八)集鸽所用暗记章、印油、笼封、易碎密封环由武汉市信鸽协会提供;
(九)执裁裁判员须对获得名次赛鸽环号、暗记章、易碎密封环逐羽查验,确认归巢鸽暗记章无误、易碎密封环完好后成绩有效。若发生暗记章有误、易碎密封环破损(密封信息暴露)或人为揭动痕迹,应取消该鸽成绩,空缺名次由后面有效报到期内的赛鸽递补;
(十)一旦发现参赛鸽佩戴伪造的中国信鸽协会发行统一足环、纪念环、备案足环参赛,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和取得的成绩,已经领取奖金的,追回已领奖金及利息,空缺名次由后面有效报到期内的赛鸽递补;
(十一)各赛项若出现比赛结束取奖名次未录满情况,剩余奖金由上笼资格的参赛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
(十二)监放协会由执裁协会联系安排,主办赛单位应听从执裁协会的安排;
九、奖励名额录取及办法:
(一)常规赛、多关赛、团体赛
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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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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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奖金
|
奖杯
|
第一关
热身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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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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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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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前10名精美奖杯
|
亚军
|
3000
|
季军
|
2000
|
4-50名
|
1000
|
第二关
预赛
|
280公里
|
冠军
|
5000
|
前10名精美奖杯
|
亚军
|
3000
|
季军
|
2000
|
4-100名
|
1000
|
第三关
决赛
|
460公里
|
冠军
|
120000
|
前10名精美奖杯
|
亚军
|
60000
|
季军
|
30000
|
4-10名
|
20000
|
11-500名
|
10000
|
501-800名
|
6000
|
三关鸽王
|
冠军
|
20000
|
前10名精美奖杯
|
亚军
|
15000
|
季军
|
10000
|
4-10名
|
5000
|
小团体赛
|
冠军
|
30000
|
前10名精美奖杯
|
亚军
|
20000
|
季军
|
10000
|
4-20名
|
5000
|
大团体赛
|
冠军
|
30000
|
前10名精美奖杯
|
亚军
|
20000
|
季军
|
10000
|
4-10名
|
5000
|
群羽奖
|
热身赛同一鸽主名下1-2000名归巢多者取10名(羽数相同取最好名次)
|
冠军
|
50000
|
|
亚军
|
30000
|
季军
|
20000
|
4-10名
|
10000
|
预赛同一鸽主名下1-2000名归巢多者取10名(羽数相同取最好名次)
|
冠军
|
50000
|
|
亚军
|
30000
|
季军
|
20000
|
4-10名
|
10000
|
(二)其他比赛(选择参赛项目)
1.单场赛(待定)
(1) 第一关短距离赛
①单羽赛②多羽赛
(2)第二关短距离赛
①单羽赛②多羽赛
(3)决赛
①单羽赛②多羽赛
2.多场赛(待定)
(1)短距离双场赛
(2)短、中距离三场赛
十、其他规定:
(一)赛鸽训放:第一次短距离赛赛前主办方安排不少于9次0-120公里训放,并在互联网上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二)获奖鸽拍卖:本次比赛决赛、增加赛获奖鸽将全部安排参加拍卖,拍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拍卖款60%归鸽主,40%归公棚办赛单位及拍卖会务费,未拍出的获奖鸽由鸽主按拍卖底价的40%交于办赛单位领回;拍卖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进行。
(三)起拍价:决赛冠军4万、亚军3万、季军2万元、4-10名5000元、11-500名1000元。三关综合鸽王冠军2万、亚军1万、季军8000元、4-10名2000元。
(四)如果获奖鸽在拍卖前出现亡故,本中心以该鸽起拍价的60%赔偿给鸽主。
(五)自赛事结束之日起的15日内,鸽主凭参赛卡(或交费凭证)免费领取迟归鸽。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由本中心统一处理。如遇特殊情况,请鸽主提前联系本中心,以便办理托运等手续。
十一、本竞赛规程一经发布,不得修改。如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则调整,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则执行。
十二、竞赛中发生纠纷的调解机制
(一)本次竞赛成立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会由5-7人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待定
(二)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
(三)竞赛活动中若发生纠纷问题,当事方应在发生纠纷24小时内向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纠纷裁决申请。
(四)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在接到当事方提出纠纷裁决申请48小时内作出纠纷裁决,若当事方不同意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裁决决定,可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体育仲裁。
十三、竞赛中发生特殊情况下的熔断机制
(一)当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时比赛应予以中止。
(二)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体育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5.政府行为,如比赛场地被征收、征用、体育行政部门执行政府决定、刑事司法介入;
6.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
发生以上情形,比赛主办方、执裁协会应直接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报告,中止比赛并予公告。
十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武汉金楚信鸽交流中心
2024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