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世纪鸽园赛鸽中心2014年秋季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北京世纪鸽园赛鸽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世纪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赛单位:所有参赛会员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际、国内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赛鸽一经入棚,双方均按本规程执行;
2、参赛鸽应为25-45天龄健康幼鸽,并佩戴一枚国内外及地区承认的2014年足环。
二、参赛办法
1、集鸽时间: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限收3000羽,VIP会员优先)
2、饲管费300元/羽,交鸽时须交清饲管费 (概不赊欠);
3、集鸽地点:本地鸽友可办理预约上门收鸽,外地鸽友可直接与本公中心联系托运,需提前电话与我中心联系,以免误接。
电话:010-56287612 传真:010-56287612
手机:13366423161
三、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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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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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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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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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3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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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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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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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费羽数正比十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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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4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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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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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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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费羽数正比十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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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5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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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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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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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费羽数正比十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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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6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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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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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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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费羽数正比十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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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费及奖励办法
1、参赛收费采取“单关收费,比例取奖制”,每关录取名额按收费羽数正比十取一,每十羽增加一个获奖名额;收费羽数、收费总额网上实时公布,主办单位每关收取单关收费总额的10%作为赛事管理费及鸽王奖金;鸽主将参赛费通过以下开户行汇入,汇款凭据须保留,并在汇款凭据上注明鸽主姓名、地址、电话后传真至本公中心以备查询;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中国农业银行:6228 4800 1654 3071 427 栗娜
中国建设银行:6217 0000 1841 7450 481 栗娜
2、每关上笼前必须缴纳名下所有赛鸽单关参赛费,如鸽主自愿一次交纳4关参赛费,第二关、第三关及第四关未上笼,主办方退还未上笼关参赛费。如鸽主不能按时按关交纳名下赛鸽参赛费,主办方有权单关转让赛鸽,转让后,赛鸽权宜归第三方所有;
3、参赛费及奖金分配(每关前三名颁发精致奖杯各一樽)
一关3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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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4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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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5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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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6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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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费600元/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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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费500元/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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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费400元/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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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费300元/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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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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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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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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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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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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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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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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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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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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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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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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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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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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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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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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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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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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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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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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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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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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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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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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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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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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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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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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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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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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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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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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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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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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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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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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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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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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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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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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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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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按实际收费羽数正比十取一录取获奖名额
4、四关综合鸽王赛录取100名,前三名颁发精致奖杯各一樽;以四关名次相加,前者为胜,如名次相同,以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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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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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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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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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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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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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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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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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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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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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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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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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团体赛以鼓励中小参赛鸽友为原则荣誉排名设定,录取十名,颁发精致奖杯各一樽,按决赛有效期内实际录取名额进行排列,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决赛名次在前者为胜。
五、竞翔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本中心规程;
2、比赛归巢有效期:前三关有效报到期为两日,决赛有效报到期为放飞当日至第四日18时止;若比赛有效报到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3、比赛前正常家飞训放,由于家飞训放造成赛鸽飞失、碰撞等一切意外原因属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六、获奖鸽、归巢鸽归属
1、决赛获奖鸽参加拍卖,50%归鸽主,40%归主办方,10%用于拍卖所需各项费用;
2、迟归鸽凭参赛卡或缴费发票免费领回,领鸽日期为决赛结束后10日内,逾期不领,我中心将自行处理;
3、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疫情或政府法令变化,不能比赛,按政府规定办,退还在棚赛鸽的参赛费及赛鸽,饲管费不再退回;
4、所有获奖鸽的奖金和拍卖所得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
5、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北京世纪鸽园赛鸽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