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包头市鸽融公棚
监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监管单位:包头市信鸽监督检查委员会
一、参赛条件
1、广大信鸽爱好者、各大俱乐部及公棚均可参加。
2、参赛鸽必须是出生25-50天的健康幼鸽(疫区谢绝参赛)。
3、参赛鸽必须是佩戴2014年国内外统一足环一枚,假环拒收。鸽友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
4、本公棚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本公棚比赛。
5、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禽流感以及其它疫情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则执行做好善后工作。如无法进行比赛鸽主交200元饲养管理费领回赛鸽。
6、赛鸽入棚后将统一注射疫苗,如鸽主已注射疫苗,请在交鸽时注明。
二、比赛路线项目、时间、空距、我公棚比赛路线为东北线
热身赛 2014年9月15日 200公里
预 赛 2014年9月22日 300公里
决 赛 2014年10月2日 500公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比赛时间顺延
三、参赛费与交款方式
1、参赛鸽每羽人民币500元(参赛费300元、饲养管理费200元),交鸽时先交纳200元饲养管理费,120公里上笼清棚经裁判逐羽扫描,网上公布清棚羽数,交纳剩余部分参赛费。清棚后7日内交清参赛费,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本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2、外地鸽友可将参赛费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6217000420004259531户名 闫建明
中国农业银行:6228450886006065468户名 闫建明
汇款后将汇款单传真给包头市鸽融公棚并在汇款单上签署鸽主参赛名、参赛羽数及详细联系方式,以便公棚及时与您联系和查询。
四、收鸽时间和地点
1、收鸽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到2014年6月15日止。收鸽截止后不再办理变更鸽主姓名事宜。
2、收鸽地点为包头市鸽融赛鸽公棚院内及各地区代收点。(全天服务,节假日不休息)
3、外地鸽友如通过汽车或火车托运,可提前通知我公棚去接站。
接鸽电话: 刘海平13848001670 尚宝刚15848215830
五、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热身赛取前50名。前3名发奖杯。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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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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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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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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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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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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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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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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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赛取前100名。前10名发奖杯。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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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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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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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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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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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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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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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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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赛取前400名。前10名发奖杯。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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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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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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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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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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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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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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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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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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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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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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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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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决赛团体取20名,前3名发奖杯。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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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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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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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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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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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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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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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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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鸽主交鸽时够6羽者即可参加团体赛,多交者按6羽的倍数划分为A、B、C、D、组。在120公里清棚后5日内划分团体。如鸽主未提供团体名单由电脑随机编组。过后不得更改。清棚上网公布团体名单。够团体资格者如有一羽不交费取消团体赛资格。团体奖在决赛前400名中产生,归巢2羽有效(含2羽),获奖羽数多者优先。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先到者为胜。
5、大团体奖,录取10名、前3名发奖杯。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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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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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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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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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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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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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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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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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团体奖指同一鸽主交鸽时够30羽方有参赛资格,多者按A、B、C分组,在决赛400名中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出现获奖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先到者为胜。够大团体资格如有任何一组任意一羽不交费取消大团体赛资格。
6、三关鸽王取3名,发奖杯。
注:三关鸽王录取办法,必须是三关全部进奖鸽,方可具备鸽王评选资格。按名次评选。
六、拍卖时间及奖金发放
1、决赛获奖鸽公棚统一组织拍卖,拍卖收入30%归公棚,10%为组织费用,60%归鸽主。未拍出获奖鸽交起拍价40%鸽主领回。奖金发放、拍卖时间、地点、网上及时通知。境外归巢鸽参加拍卖。
2、未获奖的归巢鸽决赛结束后15日内凭参赛卡免费领回,如决赛结束后15日内鸽主不来领取视为放弃,归巢鸽由公棚处理。
七、竞赛办法
1、各级别比赛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中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赛办法与裁判法》,自治区信鸽协会下发的《信鸽公棚管理办法》及包头市信鸽公棚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信鸽公棚管理细则》来进行比赛。
2、比赛采用中鸽协认定的电子自动扫描系统及电子大屏幕同步显示。如遇故障不能自动排序,由裁判组按照《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处理。
3、我公棚清棚和各级别比赛由上级监管单位仲裁委员会和裁判组组织实施。
4、热身赛、预赛的有效期为当日日落,决赛有效期为当日至次日日落。热身赛、预赛及决赛如未报满名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所有团体赛如未报满名次剩余奖金由团体获奖者均分。如有效期未有归巢鸽产生,由本次比赛上笼鸽均分。
5、奖金、拍卖所得迟归鸽认领均以参赛卡、足环卡为依据。请鸽友妥善保管。
6、为杜绝假环出现,国内外信鸽参赛者,在领取奖金同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出示正规足环卡、会员证明。否则不予领取!
7、如果上笼超5500羽,每超10羽决赛增加获奖名次一个(按最后名次奖设奖金)。
八、参赛鸽意外损失处理
1、自收鸽日起到6月30日前,飞失赛鸽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不补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鸽上笼后家飞训放以及各级别比赛期间飞失赛鸽属自然淘汰,公棚不负任何责任。
2、信鸽运输途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后果本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它
1、预赛前将5-200公里训放不少于15次。
2、鸽主将赛鸽交入本公棚后本规程为双方合同,及时生效。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条款。
3、获奖鸽所得收益和相关税费均由鸽主自付。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包头市鸽融赛鸽公棚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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