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分组公告
尊敬的各位鸽友:
本中心根据规程规定:训放至50公里归巢后为团体分组依据。50公里归巢后超10羽的,按每10羽一组,超出的可分A、B、C……组,鸽主可自行分组并传真至本公棚,传真:0527-85680777.联系电话:0527-85680666分组截止至2014年10月28日,超过日期内未编组者,本中心有权按电脑自动编排顺序编组。编组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以下是关于取得小团体参赛资格的说明:
1. 例:50公里归巢收费时同一鸽主名下有鸽达10羽即取得小团体参赛资格(每10羽为一个小团体参赛资格)。
2. 例:交鸽时为10羽,训放50公里时归巢7羽,分组时此7羽为一个小团体。
3. 例:交鸽时为23羽,训放50公里时归巢16羽,分组时10羽为一个小团体,另6羽为一个小团体。以此类推。
4. 例:交鸽时为18羽,训放50公里时归巢17羽,分组时10羽为一个小团体,另7羽没有小团体参赛资格。以此类推。
江苏大运河赛鸽中心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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