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重庆宏艺翔春棚第十四届信鸽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重庆宏艺翔春棚第十四届竞赛规程(送审稿)
二、主办单位:重庆宏艺翔赛鸽文化有限公司
三、监赛单位:重庆市信鸽协会 大足区信鸽协会
参赛费2200元/羽 6500羽开奖
赛前加奖197万
总奖金:1627万+N
50km空距收费站清棚探视后收费 第一关未上笼退费
决赛根据行业规定佩戴实时GPS定位足环,或伴飞鸽佩戴实时GPS定位足环
信鸽千里眼视频监控系统全程监赛
预交报名费享有501-800-N名次奖及加奖名额1.5W
收费后奖金存入三方共管账户 奖金关关清算
公棚用地为建设用地,具备完善合法手续
决赛取800-N名
冠军30W 亚军20W 季军10W
4-10名5W 11-100名2W 101-300名1.8W 301-500名1.5W
501-800-N名1.5W (封棚前预交报名费会员专享)
团体赛事亮点:取40名 8羽/组 决赛800名内取奖:
1-10名10W 11-20名5W 21-30名3W 31-40名2W
(一)参赛条件及要求
1.认同并自愿遵守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经报名、注册成为主办单位会员方可参赛。若参赛人未成年须经其监护人提供书面同意参赛意见。
2.会员须使用实名参赛,并提供相关身份及账号信息。若参赛人为未成年,须提供其监护人相关身份及账号信息。
3.会员送交的参赛鸽必须佩戴2026年中国信鸽协会发行的统一足环或纪念环,赛鸽配戴境外足环参赛须经中鸽协备案。本公棚在接鸽和录入幼鸽信息时,不负责识别足环真伪,如赛鸽佩戴假足环参赛,取消其成绩,奖金下移。不退还参赛鸽、报名费及各项费用。参赛鸽必须是出生60天内来自非疫区的健康幼鸽。
4.如有合伙参赛,或参赛名内有多个实名,其参赛鸽归属及奖金发放等各项权益只对应预留本公棚的唯一联系方式。
5.交鸽时请鸽主自行剪除内环,若因未剪除内环造成相关权益受损,责任自负。
6.本公棚统一为赛鸽接种疫苗。鸽主交鸽前提前为爱鸽接种疫苗,请提前在交鸽单上注明免疫时间。
(二)报名参赛规定
1.参赛费每羽赛鸽2200元。
2.参赛费将于资格站规定时限内收取,第一关未上笼鸽退还参赛费。
3.使用信鸽千里眼监控系统,决赛根据行业规定佩戴实时GPS定位足环(或伴飞鸽佩戴实时GPS定位足环)。
4.资格站由重庆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执裁,对参赛鸽逐羽查验,并通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检录集鸽装笼,监督运输开笼,三日内归巢鸽扫描数据为清棚收费数(后期归巢的赛鸽可自愿选择交费),资格站查棚对存棚鸽进行视频探视或上手探视(上手探视不录制小视频),相关视频上传至互联网供参赛会员查看。资格站查棚时,鸽主本人若发现参赛名、羽色或其他资料登记有误,可联系公棚修改,修改时间至第一关短距离赛上笼前一天晚上20:00。之后各关比赛不再进行鸽主参赛资料修改,以第一关上笼资料为准。
5.会员在封棚前自愿预交一羽报名费2200元,享有501-800名次奖及加奖名额,因实际收费超过11999羽而增加的获奖名额,未预交报名费会员不享有专享名次奖和增加名次奖。报名费资格站后直接转为正式参赛费,若资格站无鸽参赛的鸽主,则退还预存报名费。
6.本公棚将根据预定数量及鸽棚理论容纳量决定提前封棚时间。资格站查棚结束后7日内,鸽主按实际存棚羽数交清个人同一名下参赛鸽的全部参赛费,未在规定时限内交费的参赛鸽,将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名下所有参赛鸽的权益,主办单位将自行处理,不予认购、参赛。预存报名费不予退还。
7.参赛鸽友参赛即认可和确认:所有参赛费中赛事收益并非赛事主办方的收入,主办方系应鸽友的需求以及保证鸽友利益按竞赛规程进行保管的行为。
(三)竞赛项目
1.全能四关综合赛(必须参赛项目)
(1) 资格收费站50(±5)公里(第一关未上笼鸽退费);
(2) 第一关短距离赛,比赛空距80-100公里;
(3) 第二关热身赛,比赛空距160-180公里;
(4) 第三关预赛,比赛空距260-280公里;
(5) 第四关决赛,比赛空距460-480公里;
(6) 加站赛,比赛空距500-550公里。
2. 训练及比赛时间安排:
(1) 资格收费站50(±5)公里赛(收费站后复训两次)
第一次5-10公里(收费站后复训)
第二次30-50公里(收费站后复训)
(2) 第一关80-100公里赛:2027年3月;
(3) 第二关160-180公里赛:2027年3月;
(4) 第三关260-280公里赛:2027年4月;
(5) 第四关460-480公里赛:2027年4月;
(6) 加站赛500-550公里赛:2027年5月。
3.本届比赛的距离以实际测量司放地到公棚的直线空距为准。
4.所有比赛时间根据天气情况和赛鸽状态调整,具体时间以本公棚在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5.单关、多关赛(选择参赛项目)
单关、多关赛规程以比赛前主办方另行公布的规程为准,是本规程的附件。
(四)团 体 赛
1.团体赛每组限8羽,以交鸽羽数为准,满足8羽的倍数具备团体赛资格。分组时以存棚羽数为准,每组分满8羽后方可分下一组,多交可分ABC……组。
2.分组时间为资格站收费时间同步结束,以资格站归巢扫描数据为准,参赛者可将本人同一参赛名下的存棚鸽环号进行分组。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分组的赛鸽,由电脑自动分组排序。分组时的游棚鸽及分组后家飞丢失、伤病的鸽子,属于自然淘汰,不得重新分组。
3.团体赛成绩以第四关比赛决赛统排前800名中产生(含800名),获奖羽数多者名次列前,如获奖羽数相同,则按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列,高者列前。若决赛报到期结束后,无任何一组团体奖产生,则由决赛上笼时具备团体资格的参赛鸽均分团体奖。若不满规定奖励的名次,则剩余奖金由获奖的团体名次均分。
(五)各比赛项目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全能四关综合赛(必须参赛项目)
(1)第一关短距离赛(选择参赛项目,规程另出)
取前5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7W)
|
第一关80-100公里,西北赛线,预计2027年3月比赛。
|
|
冠军
|
1W鸽币
|
奖杯一樽
|
|
亚军
|
0.8W鸽币
|
奖杯一樽
|
|
季军
|
0.5W鸽币
|
奖杯一樽
|
|
4-50名
|
各0.1W鸽币
|
|
(2)第二关热身赛(选择参赛项目,规程另出)
取前5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7W)
|
第二关160-180公里,西北赛线,预计2027年3月比赛。
|
|
冠军
|
1W鸽币
|
奖杯一樽
|
|
亚军
|
0.8W鸽币
|
奖杯一樽
|
|
季军
|
0.5W鸽币
|
奖杯一樽
|
|
4-50名
|
各0.1W鸽币
|
|
(3)第三关预赛(选择参赛项目,规程另出)
取前10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12W)
|
第三关260-280公里,西北赛线,预计2027年4月比赛。
|
|
冠军
|
1W鸽币
|
奖杯一樽
|
|
亚军
|
0.8W鸽币
|
奖杯一樽
|
|
季军
|
0.5W鸽币
|
奖杯一樽
|
|
4-100名
|
各0.1W鸽币
|
|
(4)第四关决赛(选择参赛项目,规程另出)
取800-N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1385W)
|
第四关460-480公里,西北赛线,预计2027年4月比赛。
|
|
冠军
|
30W鸽币
|
奖杯一樽
|
|
亚军
|
20W鸽币
|
奖杯一樽
|
|
季军
|
10W鸽币
|
奖杯一樽
|
|
4-10名
|
各5W鸽币
|
各奖杯一樽
|
|
11-100名
|
各2W鸽币
|
|
|
101-300名
|
各1.8W鸽币
|
|
|
301-500名
|
各1.5W鸽币
|
|
|
501-800-N名
|
各1.5W鸽币
|
预交报名费
专享名次
|
注:第一关比赛上笼时实际收费羽数超过11999羽,则按照每10羽增加一个奖位(即801-N名)奖1.5万元;赛后加奖仅限预存报名费会员享受。
(5)团体赛
取前4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
团体赛(交鸽8羽)1-10名各获奖杯一樽(200W)
|
|
冠军-10名
|
10W鸽币
|
各奖杯一樽
|
|
11名-20名
|
5W鸽币
|
|
|
21名-30名
|
3W鸽币
|
|
|
31名-40名
|
2W鸽币
|
|
|
团体奖在总决赛统排800名中产生,每组至少进2羽以上(含2羽)
|
(6)鸽王赛
四关鸽王赛,取前1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16W)
|
冠军
|
4W鸽币
|
|
亚军
|
3W鸽币
|
|
季军
|
2W鸽币
|
|
4-10名
|
1W鸽币
|
四关鸽王赛成绩根据第一关比赛、第二关比赛、第三关比赛、第四关比赛累计飞行综合分速计算。如累计分速相同,第四关决赛排名先者列前。第一、二、三关有效分速以当关归巢扫描清单为准,自放飞当日至第三天20:00止;第四关有效归巢期为两天,自放飞当日至第二天日落后30分钟止。
(7)加站赛
①决赛5日内归巢鸽羽数超过1000羽举办加站赛,获奖鸽从301-800-N(四关鸽王前20名除外)自愿缴费参加加站赛,若不加赛需缴纳40%起拍价取回(详见起拍价目表)。所有决赛800名后迟归鸽必须参加。加站赛录取前N名,交费鸽计名次得奖金参加拍卖,未交费鸽仅计名次不得奖金不参加拍卖。
②决赛获奖鸽前300名、四关鸽王前20名,鸽王奖在总决赛统排800名中产生,加站赛获奖鸽前N名由公棚统一拍卖。
③如决赛归巢鸽在限定时间内不满1000羽,加站赛取消。由公棚拍卖决赛前300名获奖鸽及四关鸽王前20名。从301~800~N名获奖鸽,缴纳40%起拍价取回(详见起拍价目表)。
④加站赛获奖鸽须参加拍卖,加站赛规程另出。
(8)单关赛、多关赛(选择参赛项目)
单关、多关(选择参赛项目)获奖条件、参赛报名费、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见赛前报名表。
(六)比赛规则
1.放飞标准:根据《中国信鸽协会竞赛规则》(2019)等相关条例执行。
2.全程比赛由重庆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负责检查比赛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的集鸽、运输、司放、监放、成绩审定等工作。当比赛中出现意外情况时,以比赛裁判的判定为准。
3.比赛成绩以电子扫描鸽钟按比赛鸽归巢先后顺序排成绩,比赛成绩须经当值裁判长确认无误后,方为有效。
4.比赛中计时器出现特殊情况时采取以下方法解决:
(1)比赛时赛鸽尚未归巢前,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无法再记录比赛鸽归巢先后顺序时,本关比赛宣布结束。本关奖金由上笼参赛鸽均分,决赛加奖奖金由具备加奖资格的上笼鸽均分。
(2)赛鸽归巢途中,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无法再记录比赛鸽归巢先后顺序时,终止本关比赛。本关故障前已记录名次的归巢鸽按规程规定颁发奖金,剩余奖金由上笼参赛鸽均分,决赛加奖奖金由具备加奖资格的上笼鸽均分。
5.每关比赛集鸽时会逐一扫描检测电子环,保证每一个电子环能正常扫描,即有集鸽上笼扫描数据。如果发生有集鸽上笼扫描数据,但归巢途中因经过高压线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电子环故障扫描不上的,以现场裁判裁决为准,公棚不承担责任。
6.第一、二、三关比赛获奖名次录取有效期为一天。
7.第一、二、三关比赛时(含期间路训),当天无参赛鸽归巢或两天归巢不足决赛录取名次时,本赛季全部比赛终止,获奖鸽获本关奖金,剩余全部奖金由本关上笼参赛鸽均分,决赛加奖奖金由具备加奖资格的上笼鸽均分。
8.第四关比赛获奖名次录取有效期为二天:
(1)比赛司放当天无归巢鸽,比赛结束,奖金由上笼参赛鸽均分;加奖由具备加奖资格的上笼鸽均分。
(2)若归巢鸽数不足400羽时,归巢获奖鸽按规程规定颁发奖金,剩余奖金(包括加奖的奖金)由其他未获奖上笼参赛鸽均分;若归巢鸽数达到或超过400羽但不足应录取名额时,剩余奖金(包括加奖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3)裁判将对所有获奖赛鸽逐羽进行足环密封情况查验,足环密封情况完好,赛鸽成绩有效,否则取消成绩。被取消的名次由之后归巢鸽递增(递增成绩的赛鸽必须是在有效归巢期内报到)。
(七)获奖鸽及归巢鸽的处理
1.获奖鸽的拍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进行。
2.拍卖决赛冠军-300名,四关鸽王前20名、加站赛N名获奖鸽。
决赛前800名获奖鸽和四关鸽王前20名,起拍定价如下:
|
名次
|
起拍价
|
|
冠军
|
6W鸽币
|
|
亚军
|
4W鸽币
|
|
季军
|
2W鸽币
|
|
4~10名
|
1W鸽币
|
|
11~100名
|
0.35W鸽币
|
|
101~300名
|
0.3W鸽币
|
|
301~800~N名
|
0.25W鸽币
|
|
四关鸽王冠军
|
2W鸽币
|
|
四关鸽王亚军
|
1.5W鸽币
|
|
四关鸽王季军
|
1W鸽币
|
|
四关鸽王4~10名
|
0.35W鸽币
|
|
四关鸽王11~20名
|
0.25W鸽币
|
3.拍卖所得60%归鸽主,40%归公棚运作服务费;未拍出的获奖鸽按该羽赛鸽起拍价的40%交费领回。301-800名及新增获奖名额不参加拍卖(自愿参加加站赛)起拍价的40%交费领回,决赛获奖鸽公棚免费拍照。
4.外地参赛者需公棚将参赛鸽托运返回的,请及时与公棚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八)参赛鸽意外损失的处理
1.养训期间丢失、死亡的参赛鸽属于自然淘汰,公棚不承担责任、不予赔偿。
2.因养训,收费、比赛途中、拍卖期间的不可预见性因素,获奖鸽和归巢鸽因病或因伤死亡或游棚,公棚第一时间通知鸽主,但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赔偿,属于自然淘汰。
3.如比赛结束后获奖鸽在公棚出现病亡,公棚及时通知参赛者;若决赛归巢获奖鸽死亡,公棚按该鸽名次起拍定价的50%赔偿鸽主。
4.委托我方发运的参赛鸽、获奖鸽及迟归鸽,托运途中生病、死亡及非我方责任的意外丢失,公棚不承担责任,不予赔偿。
(九)交鸽时间、地点、付款方式
1.交鸽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补交的会员时间可延长15天。
2.交鸽地点(导航名称):重庆宏艺翔春棚大足区万古镇升斗村一组
全国各代收点(详情请查阅“重庆宏艺翔春棚合作伙伴名单”)
3.重庆市及周边地区参赛者可提前预约上门收鸽。重庆市以外的参赛者可通过空运、铁路及长途汽车将参赛鸽托运至重庆市铜梁区,但需提前预约通知本中心接收。
4.公棚服务热线:023-43460666,15086852999 15123967999
5.参赛者可将报名费直接汇入以下账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注明参赛者(鸽主)姓名、地址和电话,微信发至重庆宏艺翔春棚财务以便登记及核对。
建设银行: 收款人:黄泽兰 帐号:6214 8837 6000 2889
农业银行: 收款人:黄泽兰 帐号:6228 4504 7802 0002 279
工商银行: 收款人:黄泽兰 帐号:6212 2731 0000 2202 789
农商银行: 收款人:黄泽兰 帐号:6212 5884 8788 9888
(十)其他规定
1.因自然灾害、政策或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因素而致赛事无法进行,如果发生在第一关比赛前,对已交费赛鸽扣除饲养费300元后退还报名费,现有存棚赛鸽领回,公棚不负赔偿责任;如果发生在第一关比赛后第四关决赛前,此前比赛获奖鸽按规程规定颁发奖金,剩余奖金由当关及本赛季上笼具备资格参赛鸽均分,加奖奖金由具备加奖资格的上笼参赛鸽均分(以扫描数据为准),现有存棚赛鸽领回,本赛季所有比赛结束。
2.获奖鸽领取奖金必须提供和参赛名(实名)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及参赛鸽所有权证明(足环证),以及报名费交费凭证,否则公棚有权拒发奖金,责任自负。
3.养训、收费及比赛期间丢失、死亡、游棚的参赛鸽属于自然淘汰,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予赔偿。
4.本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交鸽参赛。
5.重庆宏艺翔春棚对本规程相关条款具有最终解释权。
6.未尽事宜另行网上通知。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