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赛季红枫赛鸽俱乐部
“红枫同乐”杯有奖赛
一、主办单位:贵州红枫赛鸽中心。
二、承办单位:贵阳市红枫赛鸽俱乐部。
三、竞赛项目:南线(参考空距450KM左右,与公棚司放地实测坐标一致),红枫赛鸽中心第三关决赛同时进行。
四、竞赛日期:2015年红枫赛鸽中心决赛进行时,公棚、俱乐部两地参赛鸽同日、同时集鸽,指定地点同时出发,同时、同地点开笼司放。
五、参赛要求:
1、凡贵州红枫赛鸽中心2015年度第四届秋赛决赛前存笼已交费赛鸽均可参加。
2、凡贵阳红枫赛鸽俱乐部会员及贵阳市广大鸽友均可参加。
3、公棚赛区参赛鸽必须佩戴所属国家、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5年足环一枚; 俱乐部赛区参赛鸽必须为23足环。
4、只限于鸽主本人参与,非鸽主指定无效。红枫赛鸽中心及俱乐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不允许参加。
5、参赛会员必须认真填写指定参赛名、足环号,俱乐部将每天更新报名信息,请参赛会员认真核对,报名和核对日期由即日起到决赛上笼之日下午17点截止。参赛会员请在在规定日期内进行核对,如在上笼之日17点以后发生足环号码报错、不核对报名信息而产生的错记、漏记等错误,成绩一律无效,不退还参赛费。
6、本次比赛公棚参赛者使用红枫赛鸽中心安捷公棚版计时系统,俱乐部参赛者使用红枫赛鸽俱乐部安捷鸽会版计时系统,最终成绩由俱乐部分别提取公棚及俱乐部成绩后使用Excel并表统计,(以分速排列成绩,分速高者胜。如遇分速相同,空距远者胜)并进行公告,三天后如无异议,成绩有效。
7、本次比赛支持伯马制,如在规定报到有效期内只是来一羽伯马,该鸽独享此次比赛所有奖金,有效成绩未报满100名时,各进奖鸽除领取相应名次奖金外,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8、如在规定报到有效期内无归巢鸽报到,则由参与本次比赛参赛鸽均分全部总奖金(171000元)。
五、参赛费:
1、“红枫同乐”杯有奖赛:200元/羽。
六、参赛交费方式:
1、现金交费:贵阳市玉厂路165号红枫赛鸽俱乐部。
2、银行交费:交费会员可通过以下银行打款交费:
中国工商银行 持卡人:聂一一 卡号:6212 2624 0200 5013 491
中国农业银行 持卡人:聂一一 卡号:6228 4811 9084 6707 113
中国建设银行 持卡人:聂一一 卡号:6217 0071 0000 3392 607
中国农村信合联社 持卡人:聂一一 卡号:6228 9300 0108 5170 276
中国银行 持卡人:聂一一 卡号:6217 8828 0000 0246 827
3、参赛会员切记:通过银行卡打款后,请在银行存根上正确书写:同乐杯参赛费、汇款人参赛名、地区、参赛羽数、参赛足环号、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用传真、QQ、微信、彩信等方式发送到联系人何梅、秦云波,以便登记。
联系人:
俱乐部:何梅 电话:18185039745;微信号:18185039745.
秦云波 电话:18185036342。微信号:18185036342.
公棚传真号:0851-34294331。
公棚:付亚玲 电话:18185038943.微信号:18185038943.
罗先生 电话:18185038509。微信号:QQ605502257.
七、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本次比赛有效报到时间与公棚决赛报到时间一致:放出之日至次日20时。
2、本次比赛录取名次:100名;奖金分配: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0000元;4--10名:3000元;11--100名:1000元。
3、本场比赛前三名各奖精美奖杯一樽。
4、本次比赛俱乐部赛区成绩鸽任意名次必须配合俱乐部抽检、验棚、验鸽。
5、比赛集鸽,报到地点:公棚参赛鸽为贵州红枫赛鸽中心,俱乐部参赛鸽为贵阳红枫赛鸽俱乐部。
6、请参赛者认真解读章程,参与比赛视为承认本章程。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红枫赛鸽俱乐部保留本章程最终解释权。
贵阳市红枫赛鸽俱乐部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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