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竞赛规程 (草案)
承办单位: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
竞赛执裁:江苏省信鸽协会
泰州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认同并自愿遵守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经报名,注册成为承办单位会员即可参赛。
(二)参赛鸽必须佩戴2023年中国信鸽协会统一足环,佩戴中国大陆以外国家或地区足环的参赛鸽须按照中国信鸽协会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出示入境报关及检疫文件(复印件)。(注:不收非中鸽协发行的纪念环和职工环)
(三)如参赛鸽佩戴假足环,一经裁判鉴定确认,立即取消该羽参赛鸽参赛资格和全部成绩,奖金下移,参赛费和参赛鸽均不予退还。
(四)参赛鸽必须是30-60天内的健康幼鸽,拒收超龄鸽。
(五)参赛鸽入棚后承办单位将统一为其注射疫苗,若参赛会员交鸽前已自行接种,请在交鸽单上注明。承办单位确认参赛鸽身体健康后,即佩带电子足环,届时于官网公布集鸽信息。
(六)即日起接受预定,比赛设会员编号,交鸽前请提前联系承办单位确认会员编号。
(七)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参赛会员须使用实名参赛,并如实填写参赛信息。参赛信息包括参赛名称、所属地区(省、市)、联系电话。可按照以下方式为自己进行参赛命名:①姓名;②姓名+姓名;③XX鸽业-姓名;④XX鸽舍-姓名;⑤XX团队-姓名;⑥XX公棚-姓名。
(八)参赛会员须明确其参赛名称中唯一实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该实名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此证件对应的银行卡信息至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仅凭参赛名称中的唯一实名身份信息办理奖金领取等相关事宜,未如实提供上述信息,造成的相关权益受损责任自负。
(九)报名参赛的会员视为对本竞赛规程的完全认可,本竞赛规程作为合同即刻生效,承办单位和参赛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条款内容。
二、报名参赛方式及缴费
(一)参赛报名费每羽3000元(免养训管理费),外币按收款当日汇率计算。请在交鸽期结束7日内缴纳保证金3000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承办单位有权做任何处理(不予认购)。此保证金待100公里探视后正式转为一羽参赛费,如探视无鸽,保证金全额退还。
(二)100公里训放结束,参赛会员须在7日内按实际存棚羽数缴纳参赛费。缴费后参赛会员允许现场探视或视频探视,其名下参赛鸽获得参赛资格,缴费且不探视的参赛会员,如其参赛鸽第一关未上笼,退还该羽赛鸽参赛费。现场探视或视频探视的参赛会员则不予退还热身赛未上笼鸽的参赛费。如遇自然灾害、疫情、行政命令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现场探视,均改为视频探视。
(三) 如参赛会员未按照规定时限内缴纳参赛费,视为自动弃赛。承办单位有权对其名下所有参赛鸽自行处理(不予认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比赛项目及时间
本届比赛设第一关(180公里) 第二关比赛(300公里)、第三关比赛(400公里)、 第四关决赛(510公里)、团体赛、四关鸽王赛、精英赛、各项指定赛及附加赛。比赛时间为3月份至4月底,所有比赛时间均有可能根据天气情况进行调整,顺延时间届时官网公布。
四、各单关赛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如下:
(一) 第一关比赛: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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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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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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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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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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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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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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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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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二关比赛: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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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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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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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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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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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10000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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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第三关比赛: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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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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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
4-100名
|
10000
|
10000
|
10000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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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第四关决赛: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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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
季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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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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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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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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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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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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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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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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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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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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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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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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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团体赛
(一)参赛条件:参赛会员交鸽5羽(含5羽)以上即获小团体资格,多出5羽另编组别,按 a、b、c…组区分。
(二)分组时间:100公里归巢后参赛会员视存棚羽数自行分组,逾期将以系统自动分组为准,确定组别后不得转组,不同参赛会员不可并组。
(三)比赛方法:小团体赛以决赛600名以内归巢羽数(2羽或2羽以上)多者为胜。若羽数相同,以该组决赛名次最前一羽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四)小团体赛有效报道期与第四关决赛有效报道期一致。若有效报道期内归巢团体数不足取奖团体数,剩余奖金由小团体获奖鸽均分,若有效报道期内无小团体参赛鸽归巢,则全部奖金由具有小团体资格的决赛上笼鸽均分。
(五) 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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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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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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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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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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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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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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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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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团体赛
(一)参赛条件:参赛会员交鸽10羽(含10羽)以上即获大团体资格,多出10羽另编组别,按A、B、C...组区分。
(二)分组时间:100公里归巢后参赛会员视存棚羽数自行分组,逾期将以系统自动分组为准,确定组别后不得转组,不同参赛会员不可并组。
(三)比赛方法:大团体赛以决赛600名以内归巢羽数(2羽或2羽以上)多者为胜。若羽数相同,以该组决赛名次最前一羽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四)大团体赛有效报道期与第四关决赛有效报道期一致。若有效报道期内归巢团体数不足取奖团体数,剩余奖金由大团体获奖鸽均分,若有效报道期内无大团体参赛鸽归巢,则全部奖金由具有大团体资格的决赛上笼鸽均分。
(五)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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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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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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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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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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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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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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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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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关鸽王赛
(一)四关鸽王赛比赛方法:按同一羽参赛鸽在第一关 第二关 第三关 第四关所获分速相加计算,高者列前。若分速相同,以第四关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二)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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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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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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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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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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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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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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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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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指定赛
本次赛事在各单关赛设立单羽等多项指定赛。如在成绩有效报道期内指定赛无参赛鸽归巢,该指定赛不成立,退还该指定赛全部报名费:如在有效报道期内指定赛参赛鸽归巢羽数不足取奖羽数,所有实际剩余奖金由该指定赛当关获奖鸽均分。
九、附加赛
决赛后将视归巢情况举办附加赛,决赛归巢鸽除前600名获奖鸽外全部上笼参赛。缴费参赛鸽将按排名获得奖金,未缴费参赛鸽仅得名次奖金下移。具体规程届时官网公布。
十、获奖鸽归属
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和获奖鸽拍卖会,决赛获奖鸽1-600名由比赛承办单位安排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比赛承办单位,加关赛增加取奖名额,加赛获奖鸽参加拍卖。
十一、竞赛办法
(一) 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比赛成绩取奖有效报道期为开笼当日(泰州地区)日落时间后半小时。若有效报道期内归巢鸽羽数不足取奖羽数,实际剩余奖金由本关上笼未获奖鸽均分;若有效报道期内无归巢鸽,实际剩余奖金由当关上笼鸽均分。
(二)第四关比赛(决赛)成绩取奖有效报道期为开笼当日至次日(泰州地区)日落时间后半小时。若有效报道期内归巢鸽羽数不足取奖羽数,实际剩余奖金由本关上笼未获奖鸽均分;若有效报道期内无归巢鸽,实际剩余奖金由当关上笼鸽均分。
(三)每关比赛集鸽逐一核对足环信息及电子环,确保电子环匹配信息准确及正常扫描,同时公布集鸽上笼清单。
(四)收费站前不少于10-15次训放,训放数据届时官网公布。
(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均参照《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执行。
(六)本届赛事由江苏省信鸽协会委派的裁判员和参赛会员代表监督比赛全过程,江苏省信鸽协会将于收费站至正关赛委派比赛裁判长,100公里训放开始每场比赛进行全程视频直播。欢迎各地参赛会员现场监督、随车监放,承办单位安排食宿。
(七)比赛时参赛鸽尚未归巢,如遇电子扫描系统突发故障,当关比赛结束。排除故障后,择日重新集鸽比赛,丢失死亡的参赛鸽属于自然淘汰。比赛归巢中,如遇电子扫描系统突发故障,当关比赛结束,故障前已录入的名次有效,按照名次排定发放奖金,实际剩余奖金由当关上笼未获奖鸽均分。
(八)决赛获奖鸽由江苏省信鸽协会裁判员验鸽,查验获奖鸽时,如发生封环破损,将取消该羽参赛鸽的比赛成绩,奖金下移。
(九)自幼鸽入棚直至比赛结束,凡是飞失 死亡的参赛鸽属于自然淘汰,因不可预见性因素导致获奖鸽和迟归鸽归巢后因病或因伤死亡,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待全部比赛结束后,承办单位统一发送迟归鸽、获奖鸽。邮寄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死亡、受伤等意外情况,承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自幼鸽入棚至全部比赛结束(含养训阶段)全程由江苏省信鸽协会进行监督。
十二、交鸽时间及地址
(一)交鸽日期:2023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
(如果提前封棚,各项事宜以承办单位封棚通知为准)
(二)交鸽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宣堡镇
十三、联系方式及收款银行账户
公棚联系电话:庄立刚13771585795
公棚电话:0523-87811101 传真:0523-87815550
如有鸽友以汇款方式交纳参赛费,请在当地汇款银行柜台上汇至以下帐户(柜台上汇款能查阅到汇款详细名称与时间,以便能核对资料),并在汇款单凭据上签署参赛名称、鸽主姓名、电话、地址后,及时微信或传真至本中心,以便核准鸽主参赛信息。
开户行:江苏江阴市月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高峰
帐号:6228480431036353016
中国银行 户名:高峰
帐号:6013826102038885771
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高峰
帐号:6217001240017529921
十四、其它事宜
(一)为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承办单位通过网络直播等途径展示参赛鸽日常的养训情况,并随时上传相关数据。
(二)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赛,所有参赛会员有权监督。
(三)比赛期间如遇疫情、灾情、重大交通意外以及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时承办单位可因实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待解除而实行延期或无限期推迟举办比赛。延期举办的比赛属于相同条件下的公平竞争行为,参赛会员不得以赛季变更为由提出异议。
(四)本次赛事设置大赛仲裁委员会,如比赛中遇重大问题和争议,将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承办单位有权执行仲裁结果。
(五)训放100公里之后,参赛会员不再允许更改参赛名称。
(六)幼鸽入棚后承办单位将及时公布入棚明细及入棚照片,以便参赛会员查询。
(七)若获奖鸽名次经裁判组判定取消,后续名次前移(前移名次的参赛鸽必须在规定有效报道期内归巢)。因此造成名次、奖金变化的情况,承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未尽变更事宜以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泰兴市云外水庄生态农林开发中心
2023年0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