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宇航公棚(冬季)赛事代理合同
一、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为代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8月1日收鸽结束止。
二、乙方的代理资格
1、代理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要有一定能力收取参赛鸽。
2、代理点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责任心、素质高且有良好口碑与当地鸽友有良好关系。
3、对鸽友送交鸽要细心认真对待,详细登记赛鸽资料与鸽主信息,及时把参赛鸽运送至本公棚。
4、赛事完毕后,乙方负责本代理地区的迟归鸽相关事宜。
5、赛事完毕后,甲方付清乙方代理费用。(乙方不得擅自扣除代理费)
6、严格遵守公棚代理协议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作为代理的责任与义务
1、在甲方提交收鸽计划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保证足够的羽数
收鸽30羽(不包含30羽)以上,京津冀地区代理收鸽,并且把鸽主爱鸽送至公棚每羽代理费150元。公棚上门自取每只代理费100元。代理送鸽上门,由公棚人员接收赛鸽签字盖章即可生效。感谢您的支持。
2、乙方必须使用宇航公棚提供专用代理票据,最终以票据结算代理费用。
3、收鸽期间,乙方负责代理名下参赛鸽托运及中转费用。若乙方未付清相关费用,此次托运的赛鸽将不纳入乙方代理名下。
4、乙方代理名下未交费参赛鸽不得申请代理费。
在协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代理能力和实际情况,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于甲方。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字后拍照发送冬棚办公微信即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有效)
乙方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有效)
2024 年6月1日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