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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赛会员及相关单位:
2025年内蒙古包头北方公棚500公里决赛中,环号为25-05-0917709的赛鸽归巢排序为第十。经现场裁判组核查,该赛鸽存在无参赛资格情况,具体如下:
1. 收费与资格认定:根据公棚竞赛规程,100公里收费站为参赛费缴纳节点,赛鸽需在该站归巢后方产生缴费义务。经查,该赛鸽在100公里收费站虽有上笼记录,但无有效归巢信息,公棚未向其鸽主收取报名费及参赛费。
2. 各关参赛轨迹:该赛鸽180公里赛事未上笼,300公里赛事有上笼记录但无归巢信息,400公里赛事未上笼;500公里赛事虽上笼并归巢,但因前期未完成缴费,不具备参赛资格。
3. 裁判组核查结论:经裁判组严格检验,确认该赛鸽未按规定缴纳参赛费。依据《中国信鸽竞赛规则》及本次赛事规程,其不具备合法参赛资格。
为维护赛事公平公正原则,经信鸽裁判组共同裁定,现正式取消该赛鸽500公里决赛第10名成绩,后续名次按实际归巢顺序依次递补。
内蒙古信鸽协会、包头市信鸽协会裁判组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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