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大河天翼赛鸽公棚首届(2027年)
“天翼杯”春季竞翔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竞赛名称:河南大河天翼赛鸽公棚首届(2027年)“天翼杯”春季竞翔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河南天翼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协办单位:河南天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执裁单位:河南省信鸽协会
三、参赛费及奖金限制
参赛费1600 元/羽(含饲养费300元),开奖羽数6499 羽,总奖金 1039.82 万元,无论实际收鸽数量多少,总奖金不变。
四、报名参赛规定
(一)认同并自愿遵守本规程的信鸽协会会员,预订报名的会员可享受“缴1500元抵扣一羽参赛费”的优惠(每人限享受一次该优惠,同一会员名下的多羽参赛鸽仅可享受其中一羽的优惠);
(二)会员须使用实名参赛,会员须提供真实、有效身份信息及银行收款账号信息,银行账号须与参赛人实名一致;
(三)参赛会员必须尊重和服从裁判员;
(四)本公棚使用奥尼普特电子扫描系统、信鸽千里眼远程监控系统;
(五)参赛鸽必须佩戴2026年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行的足环或纪念环,或佩戴在中鸽协备案的港、澳、台及其他国家/地区足环(备案足环需提供中鸽协备案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参赛;禁止使用仿制、伪造足环,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费不予退还);
(六)报名注册参赛鸽必须是出生60天内,来自非疫区的健康幼鸽(公棚有权对参赛鸽进行健康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接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竞赛项目、空距、时间
(一)项目
⑴ 常规赛:三关赛(三关赛为连续赛事,每关有效归巢鸽方可进入下一关比赛,失格鸽、未归巢鸽自动淘汰);
⑵ 团体赛:大团体赛、小团体赛、雌鸽组赛、雄鸽组赛(雌鸽组赛、雄鸽组赛具体章程以后期公示为准);
⑶ 鸽王赛:三关鸽王赛(需完成三关全部比赛且均在有效报到期内归巢,方可参与鸽王排名);
⑷ 加站赛:①如果举办加站赛,除决赛获奖鸽不参加外,所有第三关决赛上笼归巢鸽及其余各关迟归鸽全部参加(特殊情况鸽主须提前向公棚申请领回);②缴纳加站赛参赛费的参赛鸽得名次得奖金,不缴纳加站赛参赛费的参赛鸽仅得名次,不得奖金,不计入奖金分配名额;③加站赛排名、获奖鸽须参加拍卖。
加站赛规程另行发布,发布时间不晚于第三关决赛结束后3日内,确保参赛会员有充足准备时间。
(二)空距、时间
① 资格赛90-110公里(收费站),预计2027年2-3月,河南省境内;
② 第一关 180-220公里(热身赛),预计2027年3-4月,河南省境内;
③ 第二关 280-320公里(预赛),预计2027年3-4月,河南省境内;
④ 第三关480-520公里(决赛),预计2027年4-5月,湖北省境内。
所有比赛时间均有可能根据天气情况和赛鸽状态调整,具体情况以本公棚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参赛鸽注册时间、地点
(一)2026年5月1日 -2026年9月30日(注:实际封棚时间以本公棚公告为准);
(二)参赛鸽交鸽地点:河南大河天翼赛鸽公棚;
(三)会员预订平台:中信网河南大河天翼赛鸽公棚主页及公棚指定的网络平台。
七、参赛费缴费金额、方式、时间
(一)参赛费依人民币计价,境外赛鸽参赛费依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成等值人民币,1600元/羽(含饲养费300元);
(二)会员须在封棚后30日内缴纳1500元做为预订金,缴纳预订金的会员可享受先探视后缴费,未缴纳预订金的会员不享受先探视后缴费;
(三)资格赛(收费站)后7日内,鸽主须按实际存棚羽数缴清个人同一参赛名下所有参赛鸽的参赛费,预订金自动转为参赛费;如遇赛鸽全部丢失,退还预订金,不收取饲养费。
八、团体赛
(一)小团体:同一参赛会员交鸽满6羽为一小团体,具备小团体资格;超出部分按6羽的倍数递增,可分为A、B、C……组,以此类推(分组需在第二关赛后三日内完成申报,申报后不得更改)。小团体赛以第三关决赛的前900名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三关决赛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二)大团体:同一参赛会员交鸽满10羽为一大团体,具备大团体资格;超出部分按10羽的倍数递增,可分为A、B、C……组,以此类推(分组需在第二关赛后三日内完成申报,申报后不得更改)。大团体赛以第三关决赛的前900名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三关决赛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三)第二关赛后三日内,参赛会员自行决定大、小团体参赛鸽足环号码,不在同一名下的不得互换或并组;如分组确定期限内参赛会员未分组,则本公棚以电脑自动排序分组为准。
九、鸽王赛成绩计算方法
鸽王赛:同一羽参赛鸽以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的名次相加计算,数值小者名次列前;若数值相同,以决赛(第三关)成绩靠前者为胜。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第一关:录取50名, 1-50名各奖励1600元;前10名颁发精美奖杯一尊;
(二)第二关:录取100名,冠军奖励2万元,亚军奖励1万元,季军奖励5000元;4-100名各奖励1600元;前10名颁发精美奖杯一尊;
(三)第三关(决赛):录取900名,冠军奖励30万元,亚军奖励20万元,季军奖励10万元;4-10名各奖励2万元;11-900名各奖励1万元;前10名颁发精美奖杯一尊;
(四)小团体:冠军奖励3万元,亚军奖励2万元,季军奖励1万元;4-40名各奖励5000元;前十名颁发精美奖杯一尊;
(五)大团体:冠军奖励5万元,亚军奖励3万元,季军奖励2万元;4-10名各奖励1万元;前十名颁发精美奖杯一尊;
(六)鸽王赛:冠军奖励2万元,亚军奖励1万元,季军奖励8000元;4-10名各奖励5000元;前十名颁发精美奖杯一尊。
每关奖金,在比赛结束经裁判确认成绩有效后,极速发放。
十一、竞赛办法
本规程根据中国信鸽协会《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版)及河南省信鸽协会相关规定,结合中国信鸽协会新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修订(修订后提前3日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一)收费站及各关赛集鸽工作由执裁协会当值裁判员执行,核对足环号信息,各关赛盖暗记章、决赛贴密封胶贴;集鸽过程中,对丧失飞行能力、戴足环的脚有明显变形、健康状况不佳的赛鸽,不得上笼(未上笼赛鸽单独登记,通知鸽主);
(二)比赛成绩以电子扫描器排序,并经当值裁判组验鸽无误后,由当值裁判长签字确认,成绩方可生效;
(三)比赛时赛鸽尚未归巢前,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比赛结束,奖金由上笼鸽均分(故障需经执裁组、参赛鸽友代表共同确认,确认后及时公示);
(四)赛鸽归巢中,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突发故障,终止比赛;故障前已录入的名次归巢鸽奖金兑现,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故障处理过程全程录像,故障需经执裁组、参赛鸽友代表共同确认并及时公示),解释权归河南省信鸽协会所有;
(五)收费站、第一关、第二关有效报到期为自放飞当日至第三天20:00止;
(六)决赛(第三关)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归巢鸽至次日 20:00。有效报到期内报到羽数未达到录取名额比赛结束,剩余全部奖金由上笼赛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七)由当值裁判员对获得名次赛鸽的足环信息、暗记章、密封胶贴逐羽查验;如归巢鸽暗记章无误、密封胶贴完好,承认其成绩;暗记章有误、密封胶贴缺失或有人为揭动痕迹、破损的,取消该鸽成绩,名次顺延(顺延的赛鸽必须是在成绩取奖有效报到期内);
(九)每关比赛集鸽时,会逐一扫描检测电子环,保证每一个电子环能正常扫描,即有集鸽上笼扫描数据;如果发生有集鸽上笼扫描数据,但归巢途中因经过高压线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导致电子环故障扫描不上的,以现场裁判裁决为准;
(十)非会员参赛或使用仿制信鸽足环参赛的,一经发现取消成绩,名次顺延,参赛费不予退还;
(十一)不缴纳参赛费的参赛鸽不允许参赛;第一关未上笼的参赛鸽,全额退还该参赛鸽的参赛费;赛鸽入棚后,因病损、家飞丢失属于自然淘汰;
(十二)竞赛规程一经发布,不得修改。
十二、获奖鸽及归巢鸽的处理
(一)获奖鸽的拍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中国信鸽协会相关规定进行,拍卖由具备拍卖资质的机构承办,拍卖流程公开透明,拍卖时间、地点提前公示;
(二)拍卖会将拍卖决赛获奖鸽及加站赛排名、获奖鸽;所有获奖鸽拟零元起拍。(获奖鸽鸽主可自行设定保留价);
(三)拍卖所得60%归鸽主,40%归公棚和拍卖团队及拍卖支出;未拍出的获奖鸽,按该羽赛鸽起拍价的40%缴纳费用后领回,逾期7日未领回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四)迟归鸽由鸽主凭身份证、参赛凭证免费领回,领回时间为比赛成绩公示结束后15日内。外地参赛者需公棚将参赛鸽托运返回的,请及时与公棚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由公棚免费发运给代理或鸽主。
十三、参赛鸽意外损失的处理
(一)养训期间,赛鸽因正常家飞、训放丢失、自然死亡的,属于自然淘汰,公棚不承担责任、不予赔偿;
(二)因比赛途中、拍卖期间的不可预见性因素,获奖鸽和归巢鸽因病或因伤死亡,属于自然淘汰,公棚第一时间通知鸽主,公棚不承担责任,不给予赔偿;
(三)鸽主委托我方发运的参赛鸽、获奖鸽及迟归鸽,托运途中因物流机构责任导致生病、死亡及意外丢失的,公棚协助鸽主向物流机构索赔,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公棚不承担责任。
十四、其他规定
(一)因自然灾害、政策或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赛事无法进行:若发生在第一关比赛前,对已交费赛鸽扣除饲养费后退还参赛费,现有存棚赛鸽领回;若发生在第一关比赛后、第三关决赛前,此前比赛获奖鸽按规程规定颁发奖金,本赛季剩余奖金由本关所有上笼参赛鸽均分,现有存棚赛鸽领回,本赛季所有比赛结束。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确认公棚所在地发生疫情而终止比赛活动或销毁参赛信鸽的,公棚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获奖鸽领取奖金必须提供与参赛名一致的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及参赛费交费凭证,奖金发放后,公棚公示奖金发放明细,并接受监督;
(三)如本公棚有违规行为,愿承担本次公棚竞赛的一切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网上通知,通知发布后3日生效;
(五)本公棚将根据预订数量及公棚理论容纳量决定提前封棚时间,提前封棚需提前7日公示;
(六)未在规定时限内交费的参赛鸽,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对该参赛鸽的所有权,主办单位有权自行处理,不予认购、参赛,预订金不予退还;
(七)参赛者须将参赛费直接汇入我方指定账户,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注明参赛者(鸽主)姓名、地址和电话,微信发至收费员以便登记及核对;
(八)对于获奖鸽,主办单位有权公布鸽主姓名、参赛鸽足环号、获奖名次、联系方式等信息,为保护鸽主隐私,本公棚不得公布鸽主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隐私信息;
(九)本公棚工作人员严禁交鸽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费不予退还。
十五、纠纷调解机制与熔断
(一)纠纷调解机制:信鸽社会赛事办赛单位赛前成立纠纷调解组(调解组成员由公棚代表、河南省信鸽协会代表、参赛鸽友代表(3-5名,随机抽取)组成),负责赛事工作中的纠纷调解;调解组在收到纠纷申请后7日内予以调解,调解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生效;调解不成的,可向河南省信鸽协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熔断机制:当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时,比赛予以终止(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自然灾害、政府禁令、运输途中车祸、火灾等无法预见事件。根据体育比赛原则,比赛自动取消。以上情形由信鸽协会决定终止比赛,并及时发布公告,主办单位及信鸽协会不承担赔偿责任,参赛费退还。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中国信鸽协会及河南省信鸽协会相关规定执行。(河南省信鸽协会于2026年05月11日正式批准本章程)
河南天翼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1日
公棚属地: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庄头镇郑二村西1号院;贵宾专线:19939911660、19939911990。
投诉与建议:13383856855、19059296888
欢迎广大鸽友及代理莅临指导、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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