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内蒙古天宝赛鸽公棚第三届秋季竞赛规程(草案)
一、竞赛目的
以习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拉动经济促进消费的重要论述为遵循,紧扣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严格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立足民族特色举办信鸽赛事,推动体育产业、区域经济与文化交流深度融合,为体育强国建设注入草原活力。
二、竞赛名称
2026年内蒙古天宝赛鸽公棚第三届秋季大奖赛
三、核心赛事信息
参赛费:每羽2000元人民币 开奖羽数:6500羽
鄂尔多斯市乾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倾情赞助172万元
总奖金:1472万元 赞助后开奖羽数7360羽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天宝赛鸽公棚
承办单位:内蒙古久创信鸽养殖有限公司
赛事指导与执裁服务:内蒙古信鸽协会、鄂尔多斯市信鸽协会
五、参赛条件及要求
1. 认同并自愿遵守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经报名注册成为主办单位会员后方可参赛;
2. 会员须实名参赛,提供真实身份及合法账号信息;未成年参赛者需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身份证及账号信息,并承担相应责任;
3. 参赛鸽须佩戴2026年中国信鸽协会发行的统一足环或纪念环,境外足环参赛鸽须经中鸽协备案并公示;
4. 参赛鸽需为出生60天内、来自非疫区的健康幼鸽。
六、竞赛项目
(一)常规赛
1.热身赛:空距180-200公里; (司放地:陕西延安市境内);
2.资格赛:空距280-300公里; (司放地:陕西富县境内);
3.预 赛:空距380-400公里; (司放地:陕西铜川市境内);
4.决 赛:空距480-500公里; (司放地:陕西蓝田县境内);
5.加站赛:空距520公里(根据公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办,具体办法赛前10日通知);
6.比赛时间安排(暂定,以赛前公示为准):
热身赛:2026年10月下旬 资格赛:2026年11月上旬
预 赛:2026年11月中旬 决 赛:2026年11月下旬
加站赛:届时通知。
(二)鸽王赛
1.双关鸽王赛:以预赛(380-400公里)、决赛(480-500公里)成绩为依据,决赛前500名内产生,按《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多关赛名次排列方法,名次相加数值小者列前,成绩相同则后一场比赛名次靠前者列前;
2.三关鸽王赛:以资格赛(280-300公里)、预赛(380-400公里)、决赛(480-500公里)成绩为依据,决赛前500名内产生,排名规则同双关鸽王赛;
(三)团体赛
1.小团体参赛资格:同一会员交鸽满5羽;大团体参赛资格:同一会员交鸽满10羽;
2.交鸽超5羽倍数者,按A、B、C……分组参与小团体赛;超10羽倍数者,按甲、乙、丙……分组参与大团体赛;
3.需在决赛前500名中获奖2羽(含)以上方可获得团体赛获奖资格,以获奖羽数多者列前,羽数相同则按组内单羽归巢列前名次先后排名;
4.团体编组需在热身赛(180-200公里)后3日内,依据归巢数据按足环号码完成,逾期未编组则由电脑自动分组。
(四)草原那达慕信鸽竞技赛
兼具民族特色与竞技趣味,具体规程赛前公布,参赛会员自愿报名参加。
七、参赛报名及交鸽:
(一)缴费账户:建设银行:宋强强 6217 0004 6001 7810 8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乌审旗支行)
(二)客服电话:15647735555、财务电话14794790555(微信同号)
1.交鸽时间2026年3月15日---6月15日
2.交鸽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3.联系人、电话及地区:
毛毛15809213201(川渝地区、青海•甘肃地区、陕西及新疆地区)
李烨19204771111(内蒙地区、京津冀地区、辽宁地区)
杨刚15802915444(陕西地区、河南及湖北地区)
郭睿15149737373(山西地区、山东地区)
李旭15934983633(宁夏及周边地区)
(二)缴费与探视
1.缴费时间:100公里收费站上笼由内蒙古信鸽协会委派裁判长,带领裁判团队对每羽赛鸽进行逐羽扫描信息确认,放飞归巢后公布信息,视频探视公示后7日内完成缴费;
2.参赛费标准:每羽2000元人民币(境外赛鸽按缴费当日汇率换算等值人民币缴纳);
3.未缴费处理:缴费期结束后,未缴费赛鸽可由参赛者缴纳饲养费(300元,运费自理)领回;公示3日内无认领的,公棚剪除足环后自行处理;
4.探视方式:缴费期间,可选择现场探视或裁判员监督下的视频探视;不适合现场探视时,统一拍摄赛鸽视频供线上查看;
5.免责说明:收费站前公棚饲养、家飞、训放及收费站训放、收费站后比赛期间,赛鸽家飞、训放过程中出现游棚、丢失、受伤、死亡等情况,属自然淘汰范畴,公棚不予赔偿。收费工作结束后,公棚将公布在棚羽数及各参赛会员相关信息,参赛会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认真核实名下参赛鸽所有信息;如有错误,应及时联系公棚申请更正。若未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更正申请,视为认可公布信息,后续因信息错误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参赛会员自行承担。
八、竞赛办法
本次竞赛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社体字【2001】5号)、《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及中国信鸽协会、内蒙古信鸽协会相关规定执裁:
1、集鸽工作由内蒙古信鸽协会委派裁判长(员),协同属地协会裁判团队进行执裁,对参赛鸽进行核对环号信息、盖暗记章、决赛实施贴密封环后入笼,集鸽过程中对丧失飞行能力、佩戴足环破损及明显变形的赛鸽不予参加比赛;
2、比赛成绩以电子计时器排序,经裁判组验鸽无误后,由裁判长签字确认,成绩方有效;
3、比赛时赛鸽尚未归巢前,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出现故障且不能及时修复,当关比赛终止,当关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4、决赛前,比赛时已有赛鸽归巢,若出现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突发故障且不能及时修复,则当关比赛立即终止,发生故障前已记录成绩的归巢鸽按规程规定颁发当关奖金,剩余当关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决赛站出现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突发故障且不能及时修复,则比赛立即终止,发生故障前已记录成绩的归巢鸽(经裁判组验鸽无误后,由裁判长签字确认后)按规程规定颁发奖金,剩余关赛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关赛名次获奖鸽除外);如鸽王、团体取奖后产生剩余奖金则由上笼鸽均分(对应奖项产生的获奖鸽除外);
5、多关鸽王赛决赛前的每一关比赛:有效报到期为开笼当日至第三日(此有效报道期不视为关关淘汰制,如公棚采取关关淘汰比赛制度需另行注明),有效报到期内,报到羽数未达到决赛录取名额,比赛结束,获奖鸽获取本关应得名次奖金后,剩余全部奖金由上笼参赛鸽均分;(不能分本关剩余奖金,可分后几关奖金)
6、第四关赛(决赛站):有效报到期为开笼至次日日落后30分钟(若当日奖励名次报满即结束)。有效报到期内报到羽数未达到录取名额,比赛结束,剩余关赛名次奖金由上笼参赛鸽均分(关赛名次获奖鸽除外);如鸽王、团体取奖后产生剩余奖金则由上笼鸽均分(对应奖项产生的获奖鸽除外,有资格的参赛鸽均分);
7、比赛集鸽所用暗记章、印油、笼封、密封环(易碎贴)由监赛执裁协会提供;
8、执裁裁判员须对决赛获得名次的全部赛鸽环号、暗记章、密封环逐羽查验,确认归巢鸽暗记章无误、密封环(易碎贴)完好后成绩有效。若发生暗记章有误、密封环破损(密封信息暴露)或人为揭动痕迹,应取消该鸽成绩,空缺名次由后面有效报到期内的赛鸽递补;
9、一旦发现参赛鸽佩戴伪造的中国信鸽协会发行的统一足环、纪念环、未备案足环参赛,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和取得的成绩,已经领取奖金的,追回已领奖金及利息,空缺名次由后面有效报到期内的赛鸽递补;
10、监放协会由执裁协会联系安排,赛事主办单位应听从执裁协会的安排。
九、奖励名额录取及办法:
(一)常规赛、鸽王赛、团体赛
1. 常规赛
(1)热身赛180-200公里(冠军-季军私人定制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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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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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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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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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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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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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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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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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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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赛280-300公里(冠军-季军私人定制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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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
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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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
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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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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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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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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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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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赛380-400公里(冠军-季军私人定制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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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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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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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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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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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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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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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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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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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决赛480-500公里(冠军-10名私人定制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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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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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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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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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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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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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1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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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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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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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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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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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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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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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鸽王赛
(1)双关鸽王赛(冠军-6名私人定制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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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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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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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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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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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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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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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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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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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关鸽王赛(冠军-6名私人定制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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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
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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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
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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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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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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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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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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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团体赛
(1)小团体赛(冠军-10名私人定制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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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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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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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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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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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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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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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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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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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团体赛(冠军-10名私人定制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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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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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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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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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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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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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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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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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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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草原那达慕竞技赛
参赛费全额用于奖金发放,具体录取名额及奖励标准赛前公布。
十、其他规定
1. 赛鸽训放:热身赛赛前,主办方需安排不少于10次、总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的训放,且需在互联网平台及时公布训放的相关信息。
2. 获奖鸽拍卖:本次比赛决赛、加站赛获奖鸽将全部参加拍卖,拍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拍卖款分配比例为:60%归鸽主,40%归公棚办赛单位;未拍出的获奖鸽,由鸽主按拍卖底价的40%向公棚办赛单位缴纳费用后领回。拍卖活动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执行,参加决赛拍卖的获奖鸽,不得参与加站赛。
3. 拍卖底价及流拍处理:参加拍卖的获奖鸽,拍卖底价以单羽信鸽的参赛费为起拍基准,公棚、鸽主均可自主定价。若由鸽主定价,流拍鸽需按鸽主定价的40%缴纳费用后方可领回;流拍鸽,在拍卖结束七日内未联系公棚缴费领回的,公棚视为鸽主放弃,公棚将自行处理。
十一、规程效力
本竞赛规程一经发布,不得随意修改;若遇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或规则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十二、纠纷调解机制:
1. 成立5人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执裁集鸽前公示;
2. 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赛事相关纠纷,组织调查核实并作出裁决;
3. 当事方需在纠纷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书面裁决申请;
4. 调解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决,当事方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竞赛中发生特殊情况下的熔断机制
(一)当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时比赛应予以中止。
(二)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体育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5.政府行为,如比赛场地被征收、征用、体育行政部门执行政府决定、刑事司法介入;
6.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
发生以上情形,比赛主办方、执裁协会应直接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报告,中止比赛并予公告。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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