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秦赛鸽公棚第四届拍卖会规则
第一条、 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条款规定,凡参与拍卖会的竞拍人须遵守本规则,并对本人竞买行为负责。
第二条、 竞买人应于竞拍前在拍卖会设置的签到处办理登记并领取竞买号牌,方视为正式竞拍人。
第三条、 买家是指拍卖主持人确认的最高出价人。
第四条、 拍卖会获奖鸽一经拍出,买家须当场付款、领鸽。
第五条、 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对拍卖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竞买人须对本人竞买行为负完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竞买人领取竞拍鸽后若发生飞失,伤害或其他意外,拍卖主办方不承担责任。拍卖鸽质量及健康状况以现场拍卖时为准。
第七条、 拍卖主办方有权在出现拍卖争议时决定将拍卖鸽重新竞拍,并依据相关法规和本规则维护主办方、竞买人正当权益。
第八条、 获奖鸽前400名参加拍卖。400至201名底价为人民币1000元,101至200名底价为人民币2000元,51至100名底价为人民币3000元,11至50名底价为人民币4000元,4名至10底价为人民币5000元,1名至3名底价为人民币20000元。
第九条、 竞价原则为:30000元以内采取2、5、8、0加价阶梯。买方可自行报竞买价,公开竞拍价高者得,拍卖师竞价三次无加价者落棰成交。
第十条、 陕西大秦赛鸽公棚本次拍卖活动采取保底拍卖方法:凡底价竞拍三次无加价者其获奖鸽即为公棚拍卖所得,鸽主领取底价的60%。
第十一条、 拍卖顺序由第400-301;50-11;300-201;10-1;200-51名依次向前拍卖,拍卖鸽以实物为准,拍卖目录提供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第十二条、 拍卖鸽成交后由工作人员收款交鸽,谢绝赊欠。
第十三条、 拍卖主办方提供拍卖鸽主出示的拍卖鸽血统书,但不承担血统书可能存在的错误之责任。
第十四条、 本拍卖规则及拍卖会相关解释权归陕西大秦赛鸽公棚。
二0一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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